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出口加工区安监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各地的主观能动性,经局研究决定,自2016年3月1日起,申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和三级(规模以上,员工300人以上)的企业,考评办法不变,申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规模以上,员工300人以下)的企业和申报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小微企业,相关考评事项作如下调整:
1.企业在完成标准化创建工作后应首先将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后,在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网上申报。
2.网上申报通过后,企业须带盖章后的纸质材料(评审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图及各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清单、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录、工厂平面布置图、自评报告、自评扣分项目汇总表、重大危险源清单或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相关证明)1份到各镇、街道安监部门进行申报。
3.网上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区安监局监管处在区安监群里进行公布,各镇、街道确定好评审时间后须提前一周向区安监局报告。如果被评审企业是小微企业,各镇街道须将小微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申请材料扫描后发区安监局监管处。
4.区安监局接到报告后按各镇、街道确定的评审时间向企业派出专家组,现场评审由各镇、街道安监部门组织。
5.形成评审结果后,专家组将评审报告扫描后电子版报区安监局监管处备案,纸质评审报告报各镇、街道安监部门备案。
6.区安监局将评审报告电子版初审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贸企业标准化管理系统报市局审核,市局审核通过企业达到一定数量后,区安监局将审核通过企业在区安监局网站上予以公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没有任何问题的企业予以制证发证,证制好后由各镇、街道带需区局盖章的相关企业的《评审申请》盖章后统一将证领回发予企业。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