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常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16〕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常州高新区(新北区)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附件: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8日
附件1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常州市第二批危险化学品重点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常安办〔2016〕2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不断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度,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降低一般事故,促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第一轮的攻坚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完成进一步的提升,力争到2017年底,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全面实现标准化、自动化、信息化;化工园区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下降50%以上。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长效机制,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源头管理
一是完善并实施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严把准入关,合理布局,明确招商引资应鼓励、禁入、限制和控制的化工工艺、产品、生产规模、落地区块等相关要求,降低行业、区域整体安全事故风险。化工园区应当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配备满足当今监管要求的相关管理人员,同时加大对该部门技术、装备等硬件设施的投入,夯实基础,促进发展。
二是强化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审批和化工新工艺(新配方)应用及建设项目试生产管理,消除工程设计缺陷和不足。
三是大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导向和市场机制作用,继续督促相关安全条件差、工艺落后、危险性较大的化工企业制定搬迁计划,同时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域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搬迁。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及时组织实施关闭。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尤其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近年来发生事故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力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度考核工作,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有效约束企业主体履职,并通过相关的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安全监管
区安监局应将危化处与监管处分开设立,原则上按每40个危险化学品企业配备1名安全监管人员(国家级开发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不少于9人)。区安监局要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危险化学品知识培训力度,向先进地区学习监管模式,走出去,带进来,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提升专业化监管水平,完善安全监管和执法体系,着力打造一支拿得出、打得响、战得赢的专业化安全监管队伍。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要加强组织领导,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化工企业管理经历或接受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分管领导。滨江经济开发区要充实安全管理机构监管执法力量,配足配强具有执法资格条件的专职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省级开发区安全监管人员不少于5人),使之与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相适应。其他镇、街道按照高危行业企业分布、驻辖区企业数量、经济总量等合理增配监管执法人员。
进一步健全专家库,不断引入企业或周边地区的资深专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使安全监管针对性及专业性更强,同时也可通过开展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形式,外包安全检查,提供更为系统、专业的技术支撑。
进一步大力推进标准化管理模式,不断鼓励、督促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企业的标准化提档升级工作,加大自动化改造力度,从人防及技防等方面同时进行提升。依托总监制度的推行,首先做好安全总监任职全覆盖工作,抓职责,重落实,搞实效;其次通过安全总监来督促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还将通过诚信制度的推行,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与该企业的诚信挂钩,并向社会公布。
(四)具体措施
一、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结合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区政府同步部署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区安全生产攻坚工作。
二、及时调度,定期通报。跟踪了解各辖区攻坚工作推进情况,每季度各辖区向区安委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区安委办每半年向各辖区党委、政府通报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力争每年召开一次各辖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工作会,通报工作目标落实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三、加强业务培训。区政府及区安监局每年将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专题培训。
四、主动交流学习。区政府、区安监局将主动组织监管人员到外省、市学习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取长补短,提高监管水平。
五、加强工作考核。建立考核机制,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在《新北区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增加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攻坚工作的考核比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六、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区域内基础较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建立与同行业企业结对子帮扶机制。依托管理较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以上企业建立实习培训基地,为区域内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提供支持。
七、严肃事故查处。区安监局将会同市安监局或相关专家指导重点辖区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亡人事故和有较大影响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从严、从重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并要加强对事故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一般事故的发生率,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工作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责任人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任组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区政府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攻坚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攻坚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周密布置工作。区安委办将对照《重点县攻坚工作完成情况评估基本标准》,结合正在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及全年工作目标,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周密安排,抓好落实,突出重点,加强监管,严格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