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监部门,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2016年3月份以来,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连续发生火灾事故,虽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却造成了十分严重的社会影响。特别是江苏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22”火灾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对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监总局近年来出台的一系列工作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进一步贯彻执行《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强化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意识,将落实岗位和班组日常安全检查制度作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性工作,健全制度、落实责任,逐步实现日常安全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的有效执行。区、镇安监部门对企业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诚信度进行考核,并建立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向项目审批部门、金融部门等社会各界定期通报。
二、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本质安全度,在全区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工作,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硬件投入,规范工艺流程、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用“标准化”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降低事故发生机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力争今年底全区所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完成标准化“三级提升二级”目标。各重大危险源企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将提档升级工作要求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积极推进,认真贯彻落实。各地安监部门要积极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提档升级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
三、深入贯彻落实安全总监制度
按照2016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企业全覆盖的要求,各地安监部门要积极督促各相关企业完成安全总监制度建立和安全总监岗位设立工作。对拒不执行或不按要求设立安全总监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各有关企业应充分认识推进安全总监制度的意义,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落到实处。企业要充分赋予安全总监安全管理权限和相应的工资待遇,创造良好工作环境,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确保安全总监有效开展工作。企业任命、辞退安全总监需报安监部门同意,安监部门会定期对安全总监进行绩效考核及激励奖惩。安全总监应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不断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加强高科技信息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应用,逐步实现安全监管的实时化、信息化、智能化。逐步建立新北区安全监管一体化云系统,接入企业安全组织架构、安全管理制度、重点区域作业等基本信息,实时监控厂区物料变化、工艺参数波动、危险作业实施等动态过程,全面掌握企业生产一线信息,智能预警各类风险隐患,实现网络监控、在线执法功能,促进安全监管执法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为区域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提供有效支撑。各企业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将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如实的接入监管系统,和监管部门一道共同推动信息化监管工作的开展,不断提升全区的安全监管水平。各地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宣传引导,提升企业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协调配合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实施。
五、严格安全设备设施管理
重大危险源企业要按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并按时检测、检验相关监控系统。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设施设备采购、验收、安装、使用以及检测、维护保养制度,确保选用设施设备符合设计要求和安全使用条件。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技术改造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自动控制系统有效、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测和巡检,及时消除运行中出现的缺陷和隐患,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对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要及时淘汰更新,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增强安全保障水平。
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各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企业每年要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统筹解决培训师资、培训经费、培训考核等有关问题,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创新培训方法,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安全培训效果。不具备组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外聘专家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培训服务。要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使车间主任、班组长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使从业人员具备本岗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加强特殊作业安全监管
各有关企业应严格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相关要求规范特殊作业管理,从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证内容、检验分析仪器、个体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特殊作业中的风险分析、作业审批、作业前教育和安全交底、现场监护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自查自改,强化特殊作业风险管控意识,提高特殊作业操作人员技能。加快推进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专家审核制度建设,即企业在进行特殊动火、一级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需报经专家对风险分析、作业方案、防护措施等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同意,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把好危险作业的关口,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各地安监部门在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年度执法检查时,应对辖区内涉及特殊作业相关企业进行重点检查,着重检查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情况,严厉打击动火作业环节中的违规行为,对因动火作业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应依法严肃查处。
八、建立化工园区应急救援互助机制
为全面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相关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物资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在化工园区推行应急救援互助机制,将分散的各企业应急救援力量有效整合起来,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统一调配,统一行动。化工园区内各企业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加强自身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加强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滨开区安监部门要认真调查统计化工园区内应急物资和人员储备情况,摸清底数,建立完善相关台账,积极指导和协调各相关企业,尽早建立化工园区应急救援互助机制。
九、推行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制度
为了解决全区企业众多,安全基础参差不齐,安全生产形势复杂多变,多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不高,政府安监人员数量严重不足、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推行购买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制度。通过购买服务,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第三方机构在安全生产技术、人才和服务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安全咨询、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相关服务,帮助企业诊断治疗“安全疾病”,解决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专业技术问题,促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安监部门监管水平。另外,实行专家驻点管理制度,在滨江化工园等重点区域设立专家工作站,长期安排专家分批次、分时段进驻会诊巡查,随时可为企业提供高危作业审核、日常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处理等专业服务。
十、开展安全专家会诊检查
区、镇两级安监部门联合制定专家会诊检查计划,通过聘请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对全区一、二级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专家会诊检查,逐项排查企业安全隐患,彻底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现状。会诊检查专家组成员将从省、市安全专家库抽取,由消防、化工设计、电气仪表、现场管理、安全工程等各方面专家组成。企业应按照专家会诊检查报告和隐患清单,建立隐患档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按照责任、方案、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形成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各地安监部门要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监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工作措施,严格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加大安全投入,确保这十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和安全管理水平。
请各镇、街道、滨江经济开发区、综合保税区安监部门及时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各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