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近期,武进区连续发生两起企业出租厂房突发火灾事故,为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市、区两级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全区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1日
关于开展全区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6年8月份,武进区接连发生两起企业出租厂房突发火灾事故,虽没有造成大的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但明显暴露出安全生产存在薄弱环节和盲区,尤其是这两起事故发生在从中央到省市各级三令五申强调要切实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强化基层政府的监督监察责任之际。按照市、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为及时整治和消除厂房租赁企业事故隐患,杜绝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维护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决定,区安委会各职能部门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
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厂房租赁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隐患,认真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生产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和盲区,积极履职尽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肃认真查处责任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彻底清除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确保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各镇、街道应组织对辖区内现有的厂房租赁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查处。切实做到排查一家,情况问清楚一家,整治一家,隐患彻底根治一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除。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明确责任主体,依法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改善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重点、措施
(一)整治范围
全区使用出租厂房作为生产、储存场所的企业
(二)整治重点
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火灾隐患、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情况,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及企业证照情况。
(三)整治措施
1、清理整顿。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厂房租赁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清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租赁企业。
2、整改治理。对厂房租赁企业发现存在部分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相关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责令厂房租赁企业限期整改,并加强指导,规范一批租赁企业。
三、职责分工
1、各镇、街道、园区:摸清底数,摸清辖区内出租厂房企业的数量、规模、性质以及安全管理现状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并将汇总情况于2016年9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出租厂房企业进行查处取缔;按要求向区安委办上报辖区厂房租赁整治工作。
2、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履行综合监管职责,按照《安全生产法》中的要求,主要检查企业在租赁期间与出租方的安全责任的落实情况。同时,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展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3、区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全区厂房租赁企业消防领域的隐患排查,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排查厂房租赁企业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火灾隐患。
4、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厂房租赁企业无证无照和特种设备违法违规使用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准备阶段(即日起至9月30日)
各镇、街道、园区迅速组织力量,摸清租赁企业底数,并及时上报区安委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10月1日至11月20日)
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检查组进行集中治理,对发现的隐患要跟踪督办,确保全面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
区安委办组织检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对工作情况将进行通报。各相关职能部门将整治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区安委办。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管理水平较为低下,各类事故隐患存量大,事故后续处理压力大,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短板。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从建设“平安新北”、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布置,明确任务,扎实开展,确保此次行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2、严格督查检查,务求取得实效。要按照“谁得益,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租赁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有人投入”、“有人整改”、“有人管理”、“有人担责”。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吸取武进区这两起火灾教训,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
3、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建立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各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要把此次隐患排查行动和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支持、促进厂房租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厂房租赁企业安全生产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