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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索 引 号:
01411311-0/2016-00153
主题分类:
信访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其他
市场监管局: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
2016-11-23
发布日期:
2016-11-2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序号
类别
投诉请求事项
法定途径
法定依据
备注
1
申诉求决类
不服市场准入管理行为
申请人申请办理企业法人登记,对登记主管机关作出不予核准登记决定不服的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等
2
申请人申请公司、分公司登记,对公司登记机关作出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决定不服的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等
3
申请人申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对登记主管机关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不服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
4
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等
5
企业因名称与他人发生争议,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处理的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等、《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等
6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登记,对登记主管机关作出不予核准登记决定不服的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等
7
申请人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对许可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等
8
对单体药店、零售连锁门店经营许可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9
对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事项(零售)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0
企业、事业单位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事项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1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12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3
对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不服的
14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不服的
15
对单体药店药品GSP认证不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16
不服市场监督管理行为
被列入“灰名单”、“黑名单”的生产企业,提出陈述和申辩
提出撤销申请并说明理由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7
食品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复检
申请复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8
对市场监管局在职责范围内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不服的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19
消费投诉行为
投诉药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0
投诉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1
投诉化妆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22
投诉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行政调解
行政处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3
投诉销售失效、变质的,伪造商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五十三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4
投诉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5
投诉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6
投诉拒绝或者拖延工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7
投诉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8
投诉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承担无理由退货义务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29
投诉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条、第十四条、《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0
投诉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1
投诉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2
投诉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3
投诉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4
投诉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行政处罚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35
内部申诉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
申请复核
提出申诉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36
提出申诉处理民事纠纷
家用汽车三包责任争议处理
申请调解
仲裁检定
提起民事诉讼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37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
《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
38
计量纠纷的仲裁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
39
揭发控告类
违反市场准入管理行为
举报公司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
行政处罚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六十四条等
40
举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等
41
举报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的
《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等
42
举报公司在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或者进行清算时,不依照《公司法》规定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四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等
43
举报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五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等
44
举报清算组不依照《公司法》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六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等
45
举报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等
46
举报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等
47
举报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等
48
举报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等
49
举报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等
50
举报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的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等
51
举报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等
52
举报未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等
53
举报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54
举报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55
举报应当申请办理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而未办理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
56
举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57
举报未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擅自使用企业集团名称或者不按规定使用企业集团名称的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58
举报以企业集团名义订立经济合同,从事经营活动的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59
举报办理企业集团登记时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企业集团登记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二款、《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
60
举报应当办理企业集团变更登记而不办理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
61
举报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售《企业集团登记证》的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一条、《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三款、《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五条
62
举报未依法登记为企业集团而冒用企业集团名义的
《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二十六条
63
举报企业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列入异常名录
行政处罚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十七条
64
举报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
行政处罚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十五条
65
举报外国公司违反《公司法》规定擅自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二百一十三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八十三条等
66
举报相关企业未取得相应许可证或不再满足许可条件从事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67
举报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配制制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68
举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变更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未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69
举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现货销售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70
举报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药品经营企业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药品经营企业未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71
举报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者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72
举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有关情况,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使用资格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73
举报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74
举报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75
举报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76
举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77
举报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78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许可证件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79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80
举报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81
举报未依照规定备案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82
举报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83
举报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擅自生产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84
违反市场经营管理行为
举报涉及工商职责的农资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工商职责的出售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工商职责的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工商职责的拍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违反军服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
《种子法》、《产品质量法》、《农药管理条例》、《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拍卖法》、《军服管理条例》
85
举报违反反垄断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制度规定,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垄断行为或串通招投标、商业贿赂、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86
举报直销违法行为
《直销管理条例》
87
举报传销违法行为
《禁止传销条例》
88
举报违法虚假广告
《广告法》
89
举报商标违法行为
《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
90
举报合同违法行为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91
举报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92
违反产品质量法律制度规定:存在生产、销售或经营性使用有质量问题的产品等行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存在违法出具检验结果或证明、违法实施产品质量认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93
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法律制度规定:存在生产、销售或经营性使用无证产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
94
违反认证认可法律制度规定:存在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未经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等行为;认可机构、认证机构存在违法开展实验室评审、产品及体系认证活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95
违反标准化法律制度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存在未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96
违反计量法律制度规定:存在无证制造、修理计量器具或者制造、修理、销售、使用的计量器具不合格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97
举报商品交易中存在计量欺诈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江苏省贸易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98
举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责令改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99
举报违反食品生产相关规定:存在未经许可从事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不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料、未经许可改变工艺流程等行为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100
举报违反食品召回相关规定:生产企业拒不召回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101
举报违反食品经营相关规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伪造转让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经营假冒批准文号保健食品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102
举报未及时处置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或毁灭有关证据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103
举报违反食品标识管理有关规定的处罚: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标或少标配料清单、标识标签故意误导消费者、未按规定在产品包装或者说明书上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104
举报违反食品抽检办法相关规定: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检验机构非法更换样品、伪造数据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
105
举报违反小作坊相关管理条例:存在生产可生产目录清单以外产品、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等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106
举报药品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药品召回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反兴奋剂条例》等
107
举报医疗器械在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
108
举报化妆品在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
109
控告、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
控告、检举市场监管部门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的问题;以权谋私等问题;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等要求;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差,故意刁难,违规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
纪检监察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
110
信息公开类
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11
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
行政监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112
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监察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113
意见建议和其他类
对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和所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其职务行为。(依法应当通过其它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除外)
提出诉求
《信访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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