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锦医堂中医门诊部:
你单位申报的《医疗机构变更申请登记注册书》已收悉,我局核实材料后认为你单位变更法人、注册资金、诊疗科目的申请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研究,我局同意你单位将法人变更为朱大兵,变更注册资金为100万元,变更诊疗科目为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非手术)、妇产科专业(妇科)、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
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