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北区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现公布新北区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概况
2015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体制建设,加大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了由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局有关处室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统一指导、协调、推进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开展。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 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今年以来在进一步丰富和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与维护,不断丰富栏目内容,做好公开栏目版块的公开更新,让公众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顺利查阅到所需信息,积极参与区政府在线调查栏目,及时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征求广大群众的意见,努力回应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同时,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传播媒体公开业务工作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始终坚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我局发布的政府信息总数为11条。其中,规划计划类 1条,占9%;总结类1条,占9%,重点工作业务类9条,占82%。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给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我局没有向依申请公开对象收取任何费用,也无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新的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的期待还有差距,网上办事功能还有待进一步完善,网上互动频率需进一步提高。2016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工作:
1.以贯彻落实《条例》为重点,强化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公开知晓面,深化信息公开,从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2.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特别要在做好公文类信息公开的同时,不断拓展业务类等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3.规范制度,提高水平。健全主动申请和依申请公开等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力度,不断提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