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区信息部门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条例》的规定,现编制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将在常州高新区网站公布。
一、概述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局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落实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依法执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了专人负责,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坚持考核评估,强化监督,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认真梳理信息,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针对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的相关内容,加大了信息梳理力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经过梳理,突出了对群众关注问题的信息公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内容。2015年8月我局首次于高新区(新北区)经发局网站主动公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文件,为企业、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三)加强保密审查,确保安全公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机制和程序。依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的通知》,对行政机关公文信息公开审核标准和程序作了明确规定。对要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界定作了明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条例学习,积极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提高各科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我局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精神实质,并在日常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98条,公告公示类48条,规划计划类2条,业务工作类248条。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答复14件,公开7件;行政复议5件,5件均做出维持决定;行政诉讼1件,胜诉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经济发展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共1人;兼职人员共7人。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本机关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共0万元。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一年的不断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社会各界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还不十分熟悉,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完善。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今后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加强这一工作: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的搜集、整理、公布工作,做到及时、准确。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公开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工作,严格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保密。四是坚持网站管理督查常态化。将网站公开信息的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经常性开展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