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情况、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综合计财处联系(地址:常州市衡山路8号;邮编:213022;电话:0519-85163025)。
一、概述
2015年,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各项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创新政务公开形式,强化政务公开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做到“合法、准确、全面、及时”。
1.高度重视,不断完善机制。多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年报公布等制度;强化了组织领导,形成由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处室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和审核,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完整。
2.坚持原则,立足主动作为。一是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增强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二是做好信息移交工作。坚持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的政府信息纸质及电子文档严格按程序做好存档和移交工作;三是做好信息解读工作。针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息,如单独二胎政策等信息内容,做好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力争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3、整合资源,优化公开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多种途径公开政府信息,除了用足用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还在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专栏办好部门专栏,在办公室楼道设立党务政务公告栏和办事指南,印发宣传小册子,通过高新区报发布信息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5年度共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2条。其中机构概况类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2条,其他类36条。所有信息均通过中国常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cznd.gov.cn)进行了主动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5年度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故未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1341件,非许可审批41046件;实施行政处罚30件,行政征收2件,行政给付1件。所有案件全部通过“三合一”网络平台公开运行,并在高新区政府网站公布办理结果。未发生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未施行收费制度。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一起针对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有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量还需进一步扩充;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兼职人员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八、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严格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是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
三是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办发〔2014〕12号文件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推动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进行;
四是组织工作人员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