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北区民族宗教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稳定”的工作方针,努力夯实民宗工作基础,着力维护民宗领域和谐稳定。
筑牢一条底线。牢牢坚守“确保民宗领域安全稳定”这一条底线不放松。把民宗领域安全稳定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安全工作人员的职责,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强化宣传教育。向辖区内宗教活动场所人员宣传和普及有关安全的基本知识,使活动场所负责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自防自救的常识和能力。二是强化联合排查。由区民宗局牵头,联合公安、消防、安监及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对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联合安全检查,对照《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对治安、消防、建筑、卫生、文保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场所内的房屋、围墙以及电路等,发现隐患及时维修加固,防触电、防塌陷,并做好排水工作。同时对检查过的场所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对排查出的隐患和漏洞,做到有整改计划、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并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对检查出的重大隐患,限时督办,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治理的隐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场所安全;对严重威胁群众安全的责令停止活动,限期整改。
把握两个重点。一是积极挖掘新的少数民族致富项目,择优扶持经济效益好、发展前景优的项目,着力提高农村少数民族生活水平。组织各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赴先进地区和区内罗溪镇、西夏墅镇学习经验,交流工作体会,争取在孟河镇、春江镇挖掘新项目。探索行之有效的农村少数民族群众解困机制,加大劳动技能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村少数民族就业能力,进一步促进农村少数民族就业;二是积极推进新批宗教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明确责任、规范报批、稳步实施、分类指导,将重点监督基建手续完备情况、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情况、《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检查和《常州市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确保到年底三处佛教(太平禅寺、龙泉寺、修善寺)、两处基督教场所(邓家基督教活动点、浦河基督教活动点)均有一定进展。
严格三项程序。一是对申请变更民族成份的人员,根据国家民委、公安部令第2号的要求,严格依照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办理居民民族成份变更手续。首先做好民族成份变更新办法的宣传落实工作,其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领会新办法的文件内容,明确新办法中的民族成份变更的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再次与公安部门积极联系,共同做好新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严格宗教活动场所大型活动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场所填写申报表,所在地派出所、镇(街道)、区民宗局三级审批的程序,在活动过程中,当地派出所派员全程参与安保工作,并做好各项预案,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三是对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发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关于做好2015年江苏省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发证工作按时序进度要求完成,严格做到佛教教职人员持证从事教务活动,进一步规范佛教教职人员管理。
明确四项制度。一是明确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区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根据工作变动,及时调整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要确保人员、责任、工作目标到位;二是明确属地管理制度。对各镇(街道)所属清真饮食网点、少数民族致富项目、社区民族工作示范单位、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的清理等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并与党建精神文明考核挂钩;三是明确一票否决制度。对于宗教活动场所出现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一票否决,取消年底各项评优资格;四是明确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加强星级场所、省三星级档案室创建工作力度和信息工作考核力度,制订镇(街道)民宗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半年度对场所创建和档案创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督促进度,年底前进行考核验收,确保完成年度信息工作指标和年度争创目标实现。
二0一六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