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新商〔2016〕42号
关于全区商贸流通领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省消委会《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苏消委〔2016〕7号)和市消安委《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常消安〔2016〕8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全省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商贸流通领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孟建柱、郭声琨同志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为指导,各镇、街道要认真履职,商贸企业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全力维护全区今冬明春火灾形势平稳,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火灾,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三、组织领导
区商务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贸易处,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强化信息沟通,抓好工作落实,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狠抓火灾防控现实斗争
1、开展商贸系统消防安全创建活动。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组织开展辖区内商贸流通领域消防安全检查,尤其是百货、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店、菜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外贸仓库以及招商会展活动。一是要落实各商贸企业岗位消防责任,确保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到位。二是疏散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消防车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通道、电缆井、管道井等公共区域以及电表箱处不得堆放可燃杂物,各类竖井防火封堵严密到位。三是公共区域不得乱接乱拉电气线路,疏散楼梯间、疏散走道不得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电动自行车棚要严格落实用电安全管理。四是消火栓、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并持证上岗。五是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活动,组织员工开展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演练及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利用企业宣传栏、宣传橱窗以及楼宇视频定期宣传消防安全常识,运用“一短两微”(短信、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2、做实做强商贸企业微型消防站。大力推进商贸企业微型消防站建设,其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并纳入119消防指挥中心统一调度。企业微型消防站要做到消防安全巡查队、消防知识宣传队和灭火救援先遣队“三队合一”,平时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工作,发生火灾快速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和效能。一是要建立完善微型消防站防火巡查制度,明确火灾隐患登记、报告、督办、整改、复查等程序,安排队员分班次开展防火巡查,每班次在岗人员不少于3人,保证24小时值班。单位消防管理人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巡查不走过场。二是组织微型消防站队员熟悉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疏散路线,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消防器材。按照“1分钟邻近员工先期处置、3分钟灭火战斗小组到场扑救、5分钟增援力量协同作战”的要求,制定完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培训授课、实战演练和实操训练,切实提高快速反应能力。三是微型消防站队员要积极向员工宣传普及消防常识,提示岗位火灾危险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鼓励微型消防站建立单位消防微信群、QQ群,定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遇有火灾,辅助提示疏散。四是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相关规定,与各级消防指挥中心、消防中队和微型消防站的保持联勤联动,服从调度指挥,一旦有人拨打“119”报警电话,微型消防站要先期到场处置。
3、深入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各镇、街道要重点围绕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检查各商贸企业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二是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
4、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各镇、街道要督促有关商贸企业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进行自查,重点清查违规住人、疏散逃生通道不畅、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不规范、防火分隔措施不落实、灭火器材配备不到位等问题。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等实用消防设施,引导成片“三合一”场所重新进行产业区域规划和升级,强化源头治理。
5、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各镇、街道要紧盯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和省市两会以及圣诞节、元旦、春节、元宵节等节庆假日,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扎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督促商贸企业加强各类促销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防范工作措施。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各商贸企业要实行领导在岗值班制度。
(二)夯实消防安全基层基础
1、推动消防安全区域联防试点。各镇、街道要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位置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组织社会单位划定范围组成一个消防联防区域,建立区域联防制度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组织开展互查互检、会议会商、业务交流、培训演练等活动,定期开展应急调度、联合作战、战斗支援等方面演练,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提高区域联防协作能力。
2、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镇、街道要督促商贸企业强化消防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约谈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履职。要广泛推广应用单位消防管理APP软件,将消防管理有效融入单位日常管理。
(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推进消防警示宣传。各镇、街道配合做好“119”消防安全月系列宣传活动,针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做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各商贸企业要结合季节及节庆火灾特点,定期开展提示性、警示性公益宣传;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组织开展“打铁趁热”式火灾案例及消防刑事案件的警示宣传;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活动。各镇、街道要组织各商贸企业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各商贸企业要大力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2月5日前)。各镇、街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行业系统内部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发动和部署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镇、街道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定期组织调度研判。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7年3月31日前)。各镇、街道对辖区内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高发、易发时段,加之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集中,企业促销活动扎堆,火灾风险剧增,容易引发大的火灾事故。各镇、街道及商贸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具体分管同志要认真抓好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二)统筹推进,加强联动。各镇、街道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辖区内商贸企业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断提高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要建立完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督导。各镇、街道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经常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进工作落实。
各镇、街道要制定相关的工作方案,并于11月30日前报区商务局贸易处(联系人:顾兮翱,联系电话:85178251),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3月23日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常州市新北区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