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司法所:
现将省司法厅《关于正式使用江苏安置帮教系统的通知》(苏司电〔2015〕6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司法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落实该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实战化水平。
联系人:黄祖康、陈亦凯;电话(传真):85163039。
常州市新北区司法局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