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单位:
一年一度的“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作为农民工学法工作品牌,对于提高辖区内农民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起到了重要作用。春节期间,农民工将大规模集中返乡回城。为抓住这一开展农民工法治宣传教育的大好时机,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2015年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同享法治阳光,共筑美好家园。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7日。
三、活动内容
围绕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落实“适应新常态,迈上新台阶”新要求,贴近广大农民工实际需求,大力宣传常用法律知识,引导其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培育法治信仰。
一是立足保障和改善民生,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工伤医疗、安全生产、交通安全、人口流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农民工更好更快地融入城市,融入新的生产生活环境。
二是立足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障,深入宣传劳动报酬、保险福利、食品药品安全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农民工提高防范法律风险能力。
三是立足规范依法维权秩序,深入宣传与信访、投诉、调解、诉讼、公共场所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农民工合理依法表达诉求,养成崇尚法治权威、依法办事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四、活动形式
突出“同享法治阳光,共筑美好家园”主题,紧扣活动期间农民工集中进城这一环节,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广泛、效果明显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农民工在活动期间能实实在在感受到法治的阳光,能实实在在地凝聚“适应新常态,迈上新台阶”的法治共识。着重开展法治宣传“五个一”活动:
一是开展一次“法律进车站”活动。在高铁站和长途汽车北站、公交车站等地,有效运用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宣传画廊、宣传栏、宣传横幅等载体,努力扩大法治宣传的规模,积极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开展一次集中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在劳务市场、集市、广场等人口流动量大的地方集中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展板巡展、法治宣传品发放、依法维权等集中服务。
三是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活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村(社区),依托法治学校、法律咨询室、调解室、法律图书阅览室,开展一场法治讲座活动。
四是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在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和商业街区,对农民工开展一次法律服务大走访活动,了解法律需求,告知“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等法律救济渠道方式,引导其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五是开展一场法治文化活动。借助元宵灯会、庙会等节日文化娱乐平台,依托文化民生基层行,开展法治灯谜竞猜、法治文艺演出等法治文化活动,让农民工在节日文化娱乐中接受法治的熏陶。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
要切实发挥属地服务管理和职能作用,把开展“农民工学法活动周”作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作为深化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覆盖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有效对接,周密组织,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要整合资源,确保实效。要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农民工管理服务的有机结合,注重法律知识普及与基层文艺活动的有机结合,集中各方力量,整合各方资源,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三要宣传发动,形成声势。活动期间,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送活动开展的有关情况,丰富活动实施的载体内容,努力以群众喜闻乐见、形式丰富多样的活动开展,
努力扩大“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的社会效应,营造尊重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营造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全力维护春节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请各镇(街道)司法所于3月13日前将活动开展信息和图片资料报送至区法宣办(司法局)司法处,联系人:苏震 联系电话:85178017。
常州市新北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