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硕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超精密光学零件加工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超精密光学零件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华山路18号9号楼一楼
总 投 资:35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50万元)
建设规模:租赁厂房等建筑物,总建筑面积229平方米,购置空气压缩机、抛光机等主辅设备7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玻璃镜片500片、红外镜片1000片、铝反射镜100片的生产能力。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