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滨江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申报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节能、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环保产业园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创业东路(东经大道-万家河)及环保六路(环保一路-万家河)
总 投 资:221.64万元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雨水管线,同步实施雨水检查井、道路修复等配套工程,其中:创业东路(东经大道-万家河)段雨水管总长85米,主管管径d1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同步建设雨水检查井及出水口;环保六路(环保一路-万家河)段建设雨水管总长431米,主管管径d15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同步建设雨水检查井及实施道路修复工程。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