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四日报来的《罗溪消防站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罗溪消防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黄河西路以北、韶山路以西地块,新增用地面积0.68公顷,新增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值勤楼、门卫、训练塔、辅房及相关附属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常新政[2015]24号文由区财政列支。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4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