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七日报来的《新龙三路(龙须路-辽河路)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龙三路(龙须路-辽河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南起龙须路,北至辽河路,道路全长466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
2. 项目在跨越规划龙须路北侧河道处新建1座简支板粱桥,跨径13米;
3. 项目同步实施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总投资2168.8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7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