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报来的《平顶山路(阳澄湖路~丽江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本》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原则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平顶山路(阳澄湖路~丽江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南起阳澄湖路,北至丽江路,道路全长368.5米,红线宽度24米,新增用地面积0.8282公顷;
2. 项目同步建设雨水管480米,主管管径d500~d1000,采用钢筋混凝土管及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管480米,主管管径DN400~d800,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及钢筋混凝土管;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主要技术标准
1. 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2. 计算行车速度:一般路段V=30km/h,交叉口15km/h;
3. 路面结构设计轴载:BZZ-100KN;
4. 路面类别:沥青混凝土路面;
5. 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0年;
6. 防洪标准:全线一般路段高程不低于100年一遇水位;
7. 抗震设防等级:7度;
四、该项目总投资1642.85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15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15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