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三大圩区防洪除涝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对圩区内水系进行全部贯通,满足汛期过流要求,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三大圩区防洪除涝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新建过路箱涵20座,总长940米;
2. 拓宽滨江一路西沟北段,新开龙泉路北沟,龙泉路南沟西延;
3. 新建龙泉路南沟与省庄河贯通控制闸1座,净宽2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1727.6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3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