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新农村形象,保护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王下村-南园、九房自然村、龙珠山村-东戴田自然村,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新建污水管道5016米,主管管径DN300~DN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新建污水处理设施2座(规模30吨/天),同步完善村庄垃圾箱设置。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6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月14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1月1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