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洲堤达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提高录安洲的防洪除涝能力,保障录安洲港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录安洲洲堤达标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录安洲西洲头,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夹江江堤及主江江堤内坡达标建设,长3850米,堤身进行压密注浆处理;主江江堤外坡拆除重建,长1515米,建设堤顶防汛道路3850平方米;
3. 录安洲中心泵站出水涵闸拆除重建。
三、主要技术标准
1. 工程等级:2级;
2. 设计洪水频率:1/100年;
3.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4. 抗震设防等级:7度,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0g;
5. 防洪标准:按五十年一遇水位7.82米设计,按百年一遇水位7.88米校核;
6. 排涝标准:内河河道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其中最大1小时降雨按重现期1年一遇控制。
四、该项目总投资2084.2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