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三大圩区防洪除涝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对圩区内水系进行全部贯通,满足汛期过流要求,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沿江三大圩区防洪除涝提升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 对圩区内水系进行全部贯通,新建过路箱涵20座,总长925米;
2. 新建龙泉路南沟与省庄河贯通控制涵闸1座,净宽2米;
3. 拓宽滨江一路西沟北段疏浚整治273米,新开龙泉路北沟疏浚整治330米,龙泉路南沟西延疏浚整治300米,新开河72米。
三、主要技术标准
1. 工程等级:5级;
2. 排涝标准:内河河道排涝标准采用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降雨,其中最大1小时降雨按重现期1年一遇控制。
四、该项目总投资1726.57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