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滨江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二〇一六年二月四日报来的《常州滨江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省庄河2号桥及桥头接线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根据《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满足园区交通运输要求,原则同意你公司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滨江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省庄河2号桥及桥头接线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滨新路以东省庄河上。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在江苏久昌机械有限公司厂区西入口处跨省庄河新建1座配套粱桥,跨径16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桥梁及配套交通设施,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1.79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五、环境保护及其它工作。你公司应按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局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常新环表〔2016〕15号)的要求,做好环保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六、本核准文件自签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如项目建设地点、投资方式或投资总额、主要建设内容等发生变化,或出现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其他情况,必须报我局重新核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可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特此核准。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