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二月十九日报来的《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大坝河整治配套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河道调蓄排涝能力,改善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大坝河整治配套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项目西起小龙江河,东至天山路,河道疏浚全长1150米,河道蓝线宽度15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
2、项目在乐山路跨大坝河处、拨云电子厂入口道路跨大坝河处分别新建简支板粱桥1座,跨径均为10米。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驳岸砌筑、桥梁及天山路西侧提升泵站(流量0.8m3/s)等。
三、主要技术标准
1. 工程等别IV等,提防等级4级,临时工程5级;
2. 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排涝设计标准为20年一遇,相应防洪设计水位为6.6米(吴淞高程);
3. 工程所处地区地震加速度0.1g,地震基本烈度VII度;
四、该项目总投资1450.13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14年度城乡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常新政〔2014〕11号)由区财政专项列支。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22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