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海浪药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药品制剂生产项目及随文报送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等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发布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苏政发〔2014〕23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节能、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相关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药品制剂生产项目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薛冶路以东、玉龙路以西、辽河路以南、云河路以北地块
总 投 资:200000万元(含进口设备用汇3354万美元)
建设规模:新增用地面积365.9亩,新建固体制剂车间、软胶囊车间等建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174500平方米,购置在线称重仪、流化床制粒系统等主辅设备831台(套),其中进口设备156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恩他卡朋(固体片剂)5亿片、阿立哌唑口崩片(固体片剂)2亿片的生产能力。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