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报来的《新北区春江镇闸北殷家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高农村环境质量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新北区春江镇闸北殷家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闸北村委殷家村。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处理装置1套(规模50立方米/天)、污水管网2761米、污水检查井166座,修复水泥道路800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245.62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4日
主题词:项目 可研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