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报来的《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王家新村污水截流、柴支浜两岸绿化补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王家新村污水截流、柴支浜两岸绿化补种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王家新村污水截流工程:新建井式泵站1座(规模40吨/天)、截流井3座、排污管道110米;修复柴支浜岸边路面350平方米。
2、柴支浜两岸绿化补种工程:柴支浜富都南村段、华亭苑段两岸杂物清理,绿化补种1350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48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4日
主题词:项目 可研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4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