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报来的《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柴支浜护栏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形象,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柴支浜护栏修复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为柴支浜两岸护栏杆修复工程,总计修复护栏杆1235米,其中富都北村护栏杆160米,燕兴西区护栏杆130米,燕兴东区护栏杆390米,柴支浜南支护栏杆480米,康郡公寓护栏杆75米。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
三、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财政列支。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28日
主题词:项目 可研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1月28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