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二○一五年二月十日报来的《红星大沟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防洪、除涝的需要,建立健全河网水系布局,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红星大沟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航空产业园内,西起龙城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叉口,东至盛达路,长1884米,单边绿化15米。项目用地面积3.0000公顷。
2. 项目在天峰路建设宽16米公路平板桥1座,设置排水口门20处。
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整治、桥梁、排水口门、绿化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2754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2月10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议书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2月1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