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一五年三月三十日报来的《新龙湖音乐公园工程项目变更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项目变更事项明确如下:
一、变更项目建设内容。根据常州市规划局审定的《新龙湖音乐公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变更)总平面图》和你单位申请,同意新龙湖音乐公园工程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总建筑面积278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17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665平方米”。
二、除前述变更外,项目总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地点等原项目批复内容和有关要求不作变更,仍按我局常开经计〔2014〕300号文执行。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0日
主题词:项目 变更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