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新北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公共卫生中心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西路以南、天山路以西地块,用地面积1.7596公顷,新增总建筑面积163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5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及室外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硬地工程、电力电信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常新政[2015]24号文由区财政专项列支。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0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议书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