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报来的《银山路(新孟中路--九龙路)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按规划实施银山路(新孟中路--九龙路)改造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项目西起新孟中路,东至九龙路,全长1700米,道路红线宽度14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配套设施工程。
三、项目建设资金筹措计划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1日
主题词:项目 可研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3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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