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报来的《西街(盛达路-S239)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西街(盛达路-S239)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项目西起盛达路,东至239省道,长290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工程。
三、该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4月29日
主题词:项目 建议书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4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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