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浦江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加快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压缩收运体系,节约土地资源,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浦江路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浦江路以北、沪宁高速以南地块,总用地面积0.2597公顷,总建筑面积4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1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活垃圾转运站、门卫,同步实施绿化、道路、水、电等综合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900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常新政[2015]24号文由财政资金安排。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4月30日
主题词:项目 可研 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4月3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