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五日报来的《太湖东路(东经120路~区界)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同意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太湖东路(龙汇路~区界)建设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1. 项目西起东经120路,东至区界,长40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用地面积1.3878公顷。
2. 项目在桩号K0+421.057处新建桥梁1座,跨径13米。
3.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桥梁、雨污水管线、通讯管线、供电管线、路灯、绿化及标志标线交通设施等市政配套设施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8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15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15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