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社会事业局:
你单位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推进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适应全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同意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飞龙小学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龙路以北、昆仑路以东地块,用地面积3.78公顷。项目总建筑面积34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教学楼、实验图书办公楼、食堂、体育馆等及其他附属工程。
三、该项目匡算总投资14711.03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常新政[2015]24号文由区财政列支。
四、希接文后,你单位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2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