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七日报来的《新桥镇新景花苑四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化新城区、改善人居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在常州市新北区实施新桥镇新景花苑四期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二、该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天合路以南、云台山路以东、新龙八路以西、云河路以北地块,建设用地面积5.5323公顷,总建筑面积1017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3324平方米,包括住宅建筑面积76680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6644平方米(含物业管理、小区变等);地下建筑面积1841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等。
三、该项目总投资39114.351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17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17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