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二○一五年六月十八日报来的《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兰翔新村、富都新村、河海新村提升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加快城市化进程,同意你单位在新北区按规划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兰翔新村、富都新村、河海新村提升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兰翔新村、富都新村和河海新村内,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老住宅小区进行车行道路、停车位、绿化及场地硬化等环境改造整治。
1、兰翔新村外墙渗水维修出新工程:2、3、4、42幢外墙渗水维修出新12000平方米。
2、兰翔新村停车位及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停车位60个,共975平方米;路面硬化1200平方米;排水管道更换550米。
3、富都新村(富都南村)1-7幢外墙渗水维修出新18000平方米。
4、富都新村车行路面维修1500平方米,更换排水管400米,雨污分流工程疏通工程1000米。
5、河海新村:停车位改造1875平方米,人行道及路面维修2800平方米,排水管更换350米,管道疏通800米,绿化改造1400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4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河海街道财政列支。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18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18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