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罗溪镇龙珠山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二○一五年六月三十日报来的《罗溪镇龙珠山村民委员会新建车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同意你单位在常州市新北区按规划实施罗溪镇龙珠山村民委员会新建车间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龙珠山村原厂区内,用地面积1.7480公顷,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老厂房改建、建筑安装工程、外场道路、管线工程、绿化等,项目新增总建筑面积4824平方米。
三、该项目总投资886.9万元,所需资金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项目单位应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项目单位在办结规划、环保、国土、安监、建设、档案等各类相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3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5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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