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报来的《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玲珑河闸站及五支队闸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沟通水系,增强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龙虎塘街道玲珑河闸站及五支队闸站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龙虎塘街道,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新建2座闸站,分别位于玲珑河西侧河口、五支队家属大楼北侧河道内,并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该项目总投资624.3万元,所需资金常新政〔2016〕11号文由区财政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2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21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