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报来的《黄园里中沟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适应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防洪、除涝、安全的要求,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黄园里中沟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航空产业园内,西起护场河(南北向段),东至孟河,全长1260米,沟口宽2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园里中沟沟渠疏浚整治,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该项目总投资1309.43万元,所需资金常新政〔2016〕11号文由区财政列支。
四、因项目建设主体及建设内容变更,原常开经计〔2015〕258号文相关内容以此批文为准。
五、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3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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