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三月三十日报来的《机场河(红星大沟段)疏浚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园区防洪排涝安全的需要,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机场河(红星大沟段)疏浚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罗溪镇航空产业园内,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整治、桥梁、排水口门、绿化等,新增用地面积2.9069公顷,不涉及新增建筑面积。项目西起龙城大道与黄河西路交叉口,东至盛达路,总长1884米,单边绿化15米。项目在天峰路建设16米宽公路平板桥1座,设置排水口门20处。
三、该项目总投资2754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航空产业园管理委员会筹措解决。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30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