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志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节能及新功能安全玻璃加工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节能及新功能安全玻璃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微山湖路29号原厂区内
总 投 资:10000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厂区内现有场地,新建厂房等建筑物,新增总建筑面积50681平方米,购置全自动磨边生产线、清洗机等主辅设备8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加工夹层玻璃72万平方米、钢化玻璃360万平方米、轨道交通玻璃20万平方米的加工能力(不包括平板玻璃生产,不含铅排、铅印工艺)。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