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农业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四月八日报来的《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新建水闸工程初步设计(北凤凰河闸)》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提高区域防洪除涝能力,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新北区生态文明建设水环境整治——新建水闸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为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新建4座水闸,净宽均为4米,分别位于肖龙港、凤凰河、北童子河和肖龙港与新龙河交汇处,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
三、主要技术标准
1. 工程等别:Ⅳ级;
2. 设计水位:内河侧警戒水位5.00米(吴淞高程,下同),正常水位4.50米;外河侧警戒水位6.00米,正常水位4.00米。
四、该项目总投资1088.0747万元,所需资金根据常新政〔2016〕11号文由区财政列支。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在各项法定手续办结后方可开工建设。同时,加强工程投资、工期和施工安全等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8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8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