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二日报来的《薛家镇顺园八村三期声屏障项目建议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缓解交通噪声污染、改善人居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薛家镇顺园八村三期声屏障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顺园八村三期沿线(沪宁高速公路南侧),新建一段长1400米、高4.5米的声屏障,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
三、该项目总投资544.16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薛家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并尽快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12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1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