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报来的《2016年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提升新农村形象,保护生态环境,同意你单位按规划实施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实施范围为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白兔村白兔墩、城南村江巷里、惜字洲村四圩埭、先锋村庄房埭、通江村刘家村、汤家村东潘村,不涉及新增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具体包括:
1. 完善村庄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新建污水管道13300米,主管管径DN225~DN400,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
2. 完善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共5座,其中白兔村白兔墩、通江村刘家村各1座(规模130吨/天),惜字洲村四圩埭、先锋村庄房埭、城南村江巷里各1座(规模50吨/天)。
三、该项目总投资1912.98万元,所需资金由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人民政府财政列支。
四、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并尽快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五、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应严格按核定的招投标方案组织项目招标工作。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22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4月22日印发
共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