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百丈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利用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废旧物资回收处置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通江北路18号
总 投 资:15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购置有机溶剂废物处置线、金属表面处理废液处置线等主辅设备6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收集存储废铅酸蓄电池1500吨、废荧光灯管1500吨的回收能力(不含处置);同时形成年回收处置有机溶剂废液8000吨、金属表面处理废液10000吨、废油漆包装桶10000吨、废塑料包装桶10000吨的处理能力,经处理利用后,年产有机溶剂240吨、油漆桶9900吨、塑料粒子9900吨。项目基于厂区内现有处理量,新增回收处置废酸21000吨、废乳化液13000吨的处理能力。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