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市政绿化管理所:
你单位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日报来的《关于呈报“2016年街头绿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常新政2016〔8〕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维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2016年街头绿地工程项目。
二、主要建设内容
该项目实施总面积78000平方米,其中:龙须路以南、乐山路以西地块景观绿化面积42000平方米,运河路和叶家码头交叉口地块景观绿化面积36000平方米。
1.土方工程:土方、场地平整78000平方米。
2.园林工程:园区道路1100平方米。
3.绿化工程:景观绿化73000平方米,种植乔木3648株,灌木51417平方米。
4.项目同步实施土方、园林、安装、亮化、园林设施、防涝排水等配套工程。
三、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500万元,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四、批复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新北区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常新环登〔2016〕48号);我局出具的节能审查登记备案意见。
五、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六、该项目为依法必招项目,必须依法招标;招标公告应当按规定在依法指定的媒介上公开发布。本工程须待相关前期手续完备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6月21日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发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6月21日印发
共印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