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永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中港商务大厦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因项目建设主体变更,原常开经计〔2012〕348号文相关内容以此备案通知书为准。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中港商务大厦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迎龙路以南、新魏路以西、金牛路以北地块
总 投 资:8900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1栋十层商业建筑,同步实施环境绿化、停车场及水、电、气等综合配套设施。项目新增商服用地面积14.7亩,新增总建筑面积35983.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2933.81平方米(包括办公楼建筑面积13558.9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8723.44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24.75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626.64平方米);保温层建筑面积(不计容)183.4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12865.8平方米(包括商业建筑面积3499.89平方米,公建配套建筑面积1112.15平方米,机动车库建筑面积6758.25平方米,非机动车库建筑面积1495.52平方米)。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