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太平洋电力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申请登记备案的大型智能环保节能轨道交通牵引变压器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相关资料收悉。
该项目符合《关于发布常州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常政发〔2015〕27号)和《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请据此开展有关工作。
你公司必须在办结相关前期手续,并满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发办〔2007〕64号)、省发展改革委等省有关部门《关于印发<加强新开工项目管理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改投资发〔2008〕524号)所列新开工项目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本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两年。如预期有下列情形之一发生的,需提前重新申请备案:1、项目法人发生变化;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产品技术方案改变;3、建设地址发生变化;4、项目总投资变化幅度超过20%;5、建设规模变化幅度超过20%。
项目名称:大型智能环保节能轨道交通牵引变压器的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点:常州市新北区环保四路88号原厂区内
总 投 资:15000万元
建设规模:利用厂区内现有场地,新建生产车间,新增总建筑面积16339.91平方米,购置屏蔽房、真空退火炉等主辅设备5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大型智能轨道交通牵引变压器100台的生产能力(不含220千伏及以下电力变压器(非晶合金、卷铁芯等节能配电变压器除外)、弧焊变压器、SL7-30/10~SL7-1600/10、S7-30/10~S7-1600/10配电变压器)。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常州市新北区经济发展局
2016年7月29日